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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无权代理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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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大学法学专业《民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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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民法》知识点:无权代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无权代理VS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判断条件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自始至终无、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

2、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想把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合同效力

效力待定

法律效果

1、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承担;

2、被代理人不追人,行为人承担;

3、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民事权利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和否认权

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表见代理

判断条件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合同效力

有效

适用有权代理规则,产生和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

法律效果

被代理人承担,承担责任后向表见代理人追偿。

民事权利

注意:下列情形不构成表见代理,构成无权代理,由被代理人举证证明:

1、行为人伪造或盗用他人公章、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等,假冒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被代理人的公章、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等遗失、被盗或与行为人特定的职务关系已经终止,并且已经以合理方式公告或通知,相对人应当知悉的。

总结: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核心区别是——第三人是否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法条定位】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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