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高校与高等教育法学《民诉法》知识点:免证事实——自认思维导图

《民诉法》知识点:免证事实——自认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Yyyy 浏览量:92022-10-19 13:52:33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民诉法》知识点:免证事实——自认思维导图

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大学法学专业《民诉法》知识点:免证事实——自认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诉法》知识点:免证事实——自认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诉法》知识点:免证事实——自认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d8658ffb178bd6e518dba61b7c0421d

思维导图大纲

《民诉法》知识点:免证事实——自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自认的概念: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 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2、自认的方式:

①明确承认;

②默示承认: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③代理人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 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3、自认的范围:

①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 职权调查的事实不能自认。

注意:

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

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而作出妥协所 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4、自认的效果:

经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免于举证。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5、自认的撤回:

①撤回时间: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

②撤回需经对方当 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民诉法》知识点:起诉与受理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诉法》知识点:起诉与受理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诉法》知识点:起诉与受理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b67d6f8bf51810ec9914977faee2ade

《民诉法》知识点:调解书与调解协议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诉法》知识点:调解书与调解协议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诉法》知识点:调解书与调解协议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1a7075535ad73b393c599cc6b97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