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知识点:行政诉讼参加人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诉讼参加人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诉讼参加人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4797043f938853272046eeb954d8062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诉讼参加人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诉讼被告
普通行政机关
该行政机关
被授权组织
该被授权组织
受委托组织
委托的行政机关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1.以所属机关的名义:所属机关
2.以自己的名义: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种类越权时,被告为其所属机关)
经批准的行政行为
诉讼看名义,复议告上级
共同行为
共同被告
特别注意:
经复议后再起诉,被告如何确定?
①复议改变:复议机关
②复议维持: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③复议机关不作为:对复议机关不服,告复议机关;对原机关不服,告原机关
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 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或成为管理一方时,不具有原告资格。
(二) 原告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只要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受到侵害,而行政行为是否实际上违法、合法权益是否确实受到侵害不是起诉的前提
(三)原告必须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具有利害关系。即承担该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或者合法权益受到影响
(四)行政诉讼的原告既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也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行政相对人必然具有原告资格,而行政相关人在一定情况下具有原告资格
原告型第三人
1.与被诉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起诉作原告;他人起诉时,可作第三人
2.与案件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同一类行政行为,未起诉的主体,可作第三人
被告型第三人
1.复议改变后再起诉,原机关为第三人
2.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多个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行政行为,非被告的行政机关可作第三人
4.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处理决定的非行政组织
特别注意: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均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概述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概述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83e6ec1975d5708d9551473d0cf6b69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机关的组织和编制管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机关的组织和编制管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605962d9146af4d6193c037a1f6dc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