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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知识点:行政处罚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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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杰 浏览量:02022-10-21 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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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知识点:行政处罚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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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处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行政处罚的特征和种类

(一)行政处罚的特征

处罚主体

行政主体

处罚对象

行政相对人

处罚理由

违法行政管理秩序

惩戒性

目的:处罚

方式:给当事人增加新的负担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①书面②不公开

罚款

区分罚款与罚金、滞纳金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非法财物的对象

直接用于违法活动属于本人所有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限期整改是行政强制措施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扣押许可证是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

①由法律设定

②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特别提醒:

1.撤销、撤回、注销都是独立的行政行为类型,不属于行政处罚。

2.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属于行政处罚,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具体规定

(一)设定权

法律

各种类型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

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

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部门规章

警告、罚款(国务院规定罚款上限)

地方规则

警告、罚款(省人常规定罚款上限)

(二)规定权

上位法有设定的,下位法不得再设定,但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为、种类、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

(一)实施主体

行政机关

1.单独实施2.集中实施

授权实施

无行政权能组织成为行政主体,对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实施

被委托者不能获得行政主体资格,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二)实施程序

前提条件

无论适用何种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查明事实2.履行告知义务3.充分听取意见

简易程序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警告或罚款

一般程序

1.调查阶段:①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证件,应制作笔录 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2.审核阶段: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

3.决定阶段:原则上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对于情节发展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4.送达阶段:当事人在场的则当场送达;当事人不在场的则应7日内送达

听证程序

1.情形: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2.当事人在被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在听证会7日前通知当事人

3.参与该案调查程序的人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4.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处罚听证笔录没有案卷排他效力

6.听证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三)实施规则

裁量情节

1.从轻、减轻处罚

处罚时效

1.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为6个月)

2.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若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处罚折抵

1.已经执行的行政拘留折抵相应的拘留、有期徒刑

2.已经执行的行政罚款折抵相应的刑罚罚金

一事不再罚

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只能课以一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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