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讲述了取保候审的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取保候审的概念和适用条件以及不得适用取保候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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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里指批准主体,执行主体是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岀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诉讼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徒刑以下、不危险;疾病、孕乳;超期限)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釆取取保候审的。所谓“羁押期限届满”,是指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届满。
不得适用取保候审
禁止:累、主、残、暴、严;除外:疾病、孕乳、超期限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嫌疑人有本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4项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