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思维导图,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宅基地居住的概念及其特征、宅基地居住合同的一般内容、宅基地居住使用权的内容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法宅基地使用权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法宅基地使用权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e526289f7e5bb29cb96f95accb929d6
民法宅基地使用权思维导图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宅基地使用权
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建造自有房屋而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在于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限于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换言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
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且没有期限限制,故该权利具有福利性
1.占有宅基地
2.使用宅基地建造房屋和附属设施并因此取得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
3.取得因行使宅基地使用权而获得的收益
是指自然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限于自然人
2.居住权的内容是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3.居住权的客体是他人的住宅
4.居住权的设立目的是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
5.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的身份而存在,故不得转让、继承,并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7.居住权是有期限的物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1.占有权
权利人对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享有直接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这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前提
2.使用权
权利人可以对土地加以开发、经营和利用,这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一项最主要权利
3.收益权
权利人可以直接利用土地以获得收益
如果是国有土地,权利人还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合法转让、出租或者抵押以获得收益
除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以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4.处分权
此处所说的处分不是指对土地本身的处分,而是指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