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法人的成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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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成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登记
(特别法人)
成立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事业单位法人
区分原则
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新单位)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老单位)
社会团体法人
区分原则
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新单位)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捐助法人☆☆☆
【基金会】
【注意】两项处理原则
1. 参照营利法人来管理(即可以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
2. 严于营利法人(因捐助法人系他律法人)
登记
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