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张思维导图关于条约法的主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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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缔约能力:依国际法规定,缔约者具有以其自己的名义缔约,并能直接承 受条约的权利和义务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
缔约权:即缔约的代表权,指国际法主体内部规定的,代表国家或其他 国际法主体缔结条约的权力。
批准:国内立法机关完成国内程序
加入:一般为没有参与谈判的国家,适用于开放 性,造法性的多边条约,尤其是公约。
概念
是指一国际法主体在签署、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修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自己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不事后保留
范围
依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9条,下列情形不得保留
在条约允许保留的范围之外
与宗旨、目的不符的保留
保留的接受与反对
① 无需他国接受:条约明文允许的保留
② 需其他全体缔约国接受: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条约在 全体当事国之间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接受条约约束的必要 条件。
③ 需国际组织的有权机关的接受:国际组织约章
④ 除以上情形外,只需一国接受,即为有效
默示接受:接到保留的通知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其表示同意受 条约约束之日,以较后的日期为准,未提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