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模板详细介绍了民法学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概述的主要内容。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法学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法学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c8e65e5da95d5ce881cca3e274e0a86
民法学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依《民法典》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当属 同一概念,系民事法律事实之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过程
单方行为
又称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
双方行为
又称双方法律行为,亦即合同(契约),是指依双方对向的意思表示方可使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
多方行为
又称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依多方同向的意思表示方可使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
决议行为
又称组织内部行为,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特定 形式
要式行为
是指依法律之规定或者由当事人约定,满足特定形式方得成立的法律行为
不要式行为
是指法律对形式未作规定、当事人对形式未作约定的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
诺成行为
又称不要物行为,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实践行为
又称要物行为,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后仍需交付标的物方得成立的法律行为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分配状态
单务行为
是指一方负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一方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双务行为
是指双方互负义务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