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当中的反垄断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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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反垄断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什么是垄断
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市场独占的状态
垄断一定不好?
是有利有弊的
实质上是加大了竞争的强度
市场结构四个类型
完全竞争
厂商提供无差别产品
完全垄断
市场被一家独占的
垄断竞争
厂商提供有差别的产品,市场上有较多供应者
寡头垄断
市场的供应商少,或较小或无厂商,高质量竞争
▲产品独占和行业垄断(中国石油,移动垄断)
市场自发形成的垄断(微信)
反垄断调查机制
反垄断委员会
国务院设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
反垄断执法机构
两级
国务院,省级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负责
实体制度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只有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危害竞争,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时,才会反垄断
相关市场的界定
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相关产品市场
具有替代关系的产品和范围
合理需求的替代性
相关或相似产品功能相同或相近价格
供给替代性---潜在竞争
相关地域市场
和其他所有具有替代性产品展开竞争的区域范围
相关时间市场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类型
垄断高价或低价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掠夺性定价(倾销)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
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即将到期产品和积压产品的
因清偿债务转让,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
在合理期限内为推广新产品促销的
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行为没有影响到竞争秩序
拒绝交易(抵制)
限定(强制)交易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合计理由
符合交易习惯
有利于商品的性能或使用价值的发挥
搭售新产品不构成对竞争的损害
差别待遇又称歧视待遇行为
法律责任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上一级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垄断协议
是指排除,限制竞争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横向垄断(同行之间达成)
指同一经营阶段的同业竞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
本身违法原则
典型
1.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
变更商品价格
规定商品的基准价格并规定价格浮动的幅度
规定商品的最低价格
统一折扣条件或者限制实施价格折扣
2.限制商品生产的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采购市场
分割销售市场——控制消费者
分割采购市场——维持生产商品的垄断低价
4.限制获取新技术,新垄断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违法协议
纵向垄断(厂家和经销商之间)
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下协议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限制转售价格
独家交易,特许协议
▲案例
公牛插线板
不违法协议(豁免条款)
1.未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等
5.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等
6.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
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政责任
三者必须并罚
责令违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缴纳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没有销售额或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
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宽恕制度——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经营者主动报告,必须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
行业协会的行政责任
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依法撤销登记
经营者集中
概念
情形
经营者合并
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申报许可
事先申报制度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应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
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申报情形
已形成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经营者间的集中不用申报表决权或资产大于等于50%
受同一经营者控制的经营者集中不用申报
审查
审查程序
初步审查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30日内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进一步审查
就是内做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审查考虑因素
经营者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影响
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相关市场
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度越高越易形成垄断
审查决定
具有或者可能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机构应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主体
行政机关除国务院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定经营
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滥用行政权力,阻碍流通
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招投标
投资歧视
立法歧视
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
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被指定的经营者
没收违法所得,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案例
美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选一”
首先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
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和线下餐饮服务不属于同一相关市场。满足消费者的主要需求不同,为消费者提供的餐饮消费方式不同,为消费者提供的的餐饮商品选择范围不同。
从餐饮经营者需求替代分析,二者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从供给替代分析,二者不具有紧密替代分析。
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中国境内
当事人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当事人市场份额超过50%
相关市场高度集中
当事人为阻碍其他竞争性平台发展,进一步提升、维持、巩固自身市场地位,滥用其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系统、全面实施“二选一”行为,阻碍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并以多种措施保障行为实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一)采取多种手段促使平台内经营者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当事人采取多种手段促使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战略合作伙伴优惠政策申请书》、《诚信战略合作伙伴优惠政策支持自愿申请书》、《优加合作计划政策支持自愿申请书》等独家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平台内经营者需要“将全部网络营销资源和精力投入美团平台”、“仅和美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不再与美团经营相同或近似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业务合作”或者“仅在美团及其旗下相关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等内容,限制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以巩固自身市场地位,削弱其他竞争性平台的竞争力。
斗鱼虎牙合并叫停
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游戏直播市场。腾讯在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虎牙和斗鱼在下游游戏直播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计超过70%。目前,腾讯已具有对虎牙的单独控制权和对斗鱼的共同控制权。如虎牙与斗鱼合并,将使腾讯单独控制合并后实体,进一步强化腾讯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使腾讯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什么是垄断
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市场独占的状态
垄断一定不好?
是有利有弊的
实质上是加大了竞争的强度
市场结构四个类型
完全竞争
厂商提供无差别产品
完全垄断
市场被一家独占的
垄断竞争
厂商提供有差别的产品,市场上有较多供应者
寡头垄断
市场的供应商少,或较小或无厂商,高质量竞争
▲产品独占和行业垄断(中国石油,移动垄断)
市场自发形成的垄断(微信)
反垄断调查机制
反垄断委员会
国务院设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
反垄断执法机构
两级
国务院,省级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负责
实体制度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只有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危害竞争,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时,才会反垄断
相关市场的界定
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相关产品市场
具有替代关系的产品和范围
合理需求的替代性
相关或相似产品功能相同或相近价格
供给替代性---潜在竞争
相关地域市场
和其他所有具有替代性产品展开竞争的区域范围
相关时间市场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类型
垄断高价或低价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掠夺性定价(倾销)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
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即将到期产品和积压产品的
因清偿债务转让,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
在合理期限内为推广新产品促销的
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行为没有影响到竞争秩序
拒绝交易(抵制)
限定(强制)交易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合计理由
符合交易习惯
有利于商品的性能或使用价值的发挥
搭售新产品不构成对竞争的损害
差别待遇又称歧视待遇行为
法律责任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上一级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垄断协议
是指排除,限制竞争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横向垄断(同行之间达成)
指同一经营阶段的同业竞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
本身违法原则
典型
1.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
变更商品价格
规定商品的基准价格并规定价格浮动的幅度
规定商品的最低价格
统一折扣条件或者限制实施价格折扣
2.限制商品生产的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采购市场
分割销售市场——控制消费者
分割采购市场——维持生产商品的垄断低价
4.限制获取新技术,新垄断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违法协议
纵向垄断(厂家和经销商之间)
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下协议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限制转售价格
独家交易,特许协议
▲案例
公牛插线板
不违法协议(豁免条款)
1.未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等
5.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等
6.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
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政责任
三者必须并罚
责令违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缴纳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没有销售额或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
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宽恕制度——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经营者主动报告,必须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
行业协会的行政责任
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依法撤销登记
经营者集中
概念
情形
经营者合并
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申报许可
事先申报制度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应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
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申报情形
已形成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经营者间的集中不用申报表决权或资产大于等于50%
受同一经营者控制的经营者集中不用申报
审查
审查程序
初步审查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30日内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进一步审查
就是内做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审查考虑因素
经营者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影响
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相关市场
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度越高越易形成垄断
审查决定
具有或者可能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机构应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主体
行政机关除国务院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定经营
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滥用行政权力,阻碍流通
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招投标
投资歧视
立法歧视
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
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被指定的经营者
没收违法所得,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案例
美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选一”
首先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
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和线下餐饮服务不属于同一相关市场。满足消费者的主要需求不同,为消费者提供的餐饮消费方式不同,为消费者提供的的餐饮商品选择范围不同。
从餐饮经营者需求替代分析,二者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从供给替代分析,二者不具有紧密替代分析。
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中国境内
当事人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当事人市场份额超过50%
相关市场高度集中
当事人为阻碍其他竞争性平台发展,进一步提升、维持、巩固自身市场地位,滥用其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系统、全面实施“二选一”行为,阻碍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并以多种措施保障行为实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一)采取多种手段促使平台内经营者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当事人采取多种手段促使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战略合作伙伴优惠政策申请书》、《诚信战略合作伙伴优惠政策支持自愿申请书》、《优加合作计划政策支持自愿申请书》等独家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平台内经营者需要“将全部网络营销资源和精力投入美团平台”、“仅和美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不再与美团经营相同或近似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业务合作”或者“仅在美团及其旗下相关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等内容,限制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以巩固自身市场地位,削弱其他竞争性平台的竞争力。
斗鱼虎牙合并叫停
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游戏直播市场。腾讯在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虎牙和斗鱼在下游游戏直播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计超过70%。目前,腾讯已具有对虎牙的单独控制权和对斗鱼的共同控制权。如虎牙与斗鱼合并,将使腾讯单独控制合并后实体,进一步强化腾讯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使腾讯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