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了民法的调整对象的相关知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法的调整对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法的调整对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3d5a4a3ce356d63b34e06bd7513e225
民法的调整对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含义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类型
人格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人格利益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身份关系,是指民事主体基于身份利益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
主体地位平等。
与人身不可分离。
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
含义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类型
财产归属关系主要是指物权制度,是指民事主体应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主要是指债权债务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为获取利益而互相交换财产而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
主体地位平等
意思表示自由
基本内容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利益实现方面大多具有有偿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