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逮捕期间之送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逮捕期间之送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逮捕期间之送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b3fab6cc4735318112b8b45b12d7922
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逮捕期间之送达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以直接送达为原则,其他方式为例外
直接送达通常应当将诉讼文书交给收件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指定的人员代收。
适用条件:只有在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时才能釆用。(***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不能采用留置送达。) 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必须交付本人才能发生效力。
适用程序 送达人员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视为送达。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以挂号信方式将文书挂号邮寄给受送达人。挂号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
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将文书邮寄给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 1. 收件人是军人的,应当通过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转交。 2. 收件人正在服刑的,可以通过执行机关转交。 3. 收件人正在被釆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应当通过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