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法学专业《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法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3c6b52969bb2b913748dcac7d4cede2
《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征税对象为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增值税税基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分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0%)。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的以外,税率为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适用3%的征收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