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总结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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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知识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情形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权利主体
双方当事人
2 先履行抗辩权
情形
有先后履行顺序
权利主体
后履行一方
3 不安抗辩权
情形
有先后履行顺序
权利主体
先履行一方
【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1) 理由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 中止合同履行
(3) 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4)
①应当恢复履行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②可以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