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总结大学法律科目《经济法》知识: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与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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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纳税人的放弃免税权
1.纳税人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2.纳税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二)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
1.即征即退:
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垃圾及垃圾发酵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以煤炭开采过程中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等自产货物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
2.先征后返:
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
(三)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的,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属于此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一般纳税人有此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此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未按本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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