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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法》知识点: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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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法学专业《商经法》知识点: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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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商经法》知识点: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入伙成为普通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入伙。

(2)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协议。

(3)原合伙人应当告知入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以上条件也适用有限合伙人入伙。

注意无需经合伙人一致同意成为合伙人的例外情形:

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以一方的名义在合伙企业出资,离婚时涉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割时,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配偶成为合伙人,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取得合伙人资格。

入伙后的法律后果包括:

(1)入伙人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2)除非有特殊约定,入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3)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中关于入伙人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具有对内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退伙

退伙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资格的消灭。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规则与有限合伙人退伙不尽相同。

1.退伙的形式包括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

(1)自愿退伙

未约定合伙期限

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约定合伙期限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当然退伙(客观上无能力)

(1)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公民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的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2)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该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的,当然退伙

(3)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除名退伙(主观上有过错)

(1)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该合伙人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2)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3)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4)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退伙的效力

就退伙的效力而言,自愿退伙与法定退伙基本是一致的,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

退伙时的结算应遵循如下规则:

①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注意并非清算)。

②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③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④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因死亡导致退伙的特殊规定

1.继承人不是当然获得合伙人资格。

这是因为合伙具有人合性,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其继承人能否继承其合伙人的资格,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继承人才能获得合伙人资格:

(1)继承人拥有合法继承权;

(2)合伙协议有约定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合伙人资格,或者合伙协议虽无此约定,但事后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

(3)不存在《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即

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③存在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2.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的处理: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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