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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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和解
优点
灵活、无需任何程序、无时间限制、自愿达成
缺点
无执行力,保障力差
调解
优点
(自治组织)可就调解协议起诉、可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裁定书可以强执)
缺点
虽有拘束力(体现在不能诉原争议),但无法强制执行
仲裁
优点
劳动诉讼前置程序、自由度比诉讼高、效率高
缺点
一裁终局、只能针对财产纠纷、协议仲裁,强制执行
诉讼
优点
严格规范、可强制执行,权利能够得到保障
缺点
不告不理、成本高,耗时费力
(1)类似于合同:
双方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内容发生争议时,均可就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不得针对原争议起诉,也不得以调解委员会作为被告。
(2)确认效力:
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双方可以共同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经过司法确认的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或裁或诉(都有执行力,浪费资源且可能存在矛盾的裁判结果)
(1)仲裁委员会属于民间机构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仲裁委员会作为民间组织,既不属于审判机关与不属于司法机关。
仲裁机构的民间性是仲裁机构独立、公正的保障。
(2)仲裁不受级别及地域管辖的限制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实行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具有强制性。
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愿,实行约定管辖。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就不能再受理。
(3)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采取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身份关系)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4)仲裁只适用于合同及财产纠纷
法院受案范围不仅包括民事案件,还包括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而仲裁委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5)仲裁更加灵活、自由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当事人不能选择法院和法官。
而对于仲裁,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员、仲裁程序、仲裁地点、使用的语言和适用何种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