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讲述了人民法院的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性质和任务和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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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性质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适用法律的专门机关,独立行使国家的审判权。
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受理并处理具体案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保障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调解纠纷的国家职能。
任务
人民法院的任务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 件、行政案件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
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
高级人民法院的职权
专门人民法院的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
审判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案件。
对下级人民法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指定受理法院。
通过检查案件、考核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1人,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以及审判员若干人组成,还配有助理 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院长1人,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若干人组成,还配有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期同本级人大的每届任期相同,都是5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