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专升本考试资料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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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民法资料财产继承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
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
转继承实质上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遗产的分配原则有以下几点:
(1)一般平均原则。经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照顾原则。对生活特殊困难的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4)协商原则。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