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运营之商品条形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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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运营 商品条形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内容
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
690-699开头的厂商识别码只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和管理,7-10位数字组成
商品项目代码由2-5位数字组成,一般由厂商自行编织
校验码是根据前12位计算得出,不能自行设定
商品条码本身仅反映其持有者,是在那个GS1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
作用
采用国际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对每一件产品的唯一标识,被称为商品的“身份证”。通过扫描商品条码,可以实现对商品及其相关信息的自动采集和数据传递,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比如入库、销售、结算等均需要用到
申请原因
在国际、国内贸易中,没有条码,商品无法在正规的商场超市中进行销售,国内外大型电商平台目前也要求卖家上架产品时填写条形码
分类:零售商品的商品条形码、非零售商品的商品条码,默认出现的是零售商品条码
编码管理机构
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作为编码的全国管理机构,在11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GS1 China是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988年成立,1991年4月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在全国设有47个分支机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推广国际通用的、开放的、跨行业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供应链管理标准,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化解决方案
零售商品条码
分类:UPC、EAN,统称为GTIN
区别
UPC码由12位数字组成,EAN码为13位
UPC码的应用范围是美国和加拿大,EAN码是应用于全球其他国家及地区
中国使用的为EAN码
原则上已经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编码组织申请注册了商品条码的产品,进入其他国家/地区市场流通,无须再次申请,除非当地法律规定必须重新注册申请
后台创建商品的商品条码
京东商品发布页面要求填写的商品编码,是需要符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条码规则,且符合实际商品。可以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查询。
进口商品需要进口商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进行上报
企业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为厂商识别代码,企业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需自行编制商品条码。
商品条形码前7位为厂商代码,是由国家/地区编码组织分配
条形码第8-12位为商品项目代码,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企业自己分配
第13位是校验位,标准算法计算得出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商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如果是品牌商,可以直接申请
如果是经销商/代理商,五笔先找品牌商确认商品是否已经申请过商品条码
(推荐)1.进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申请
点击注册,使用手机号注册用户名,设置密码
登录之后,点击“立即申请条码”
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内容,完成申请操作(注:注册类型请选择“京东”)
2.进入京东“有数”平台申请,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核
整体大约5-10个工作日。
企业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后,企业注册地的编码分支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初审,再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行复审,编码中心自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及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企业申请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将发放《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条码卡、发票、《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用户手册》等材料
材料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印制,通过企业注册地编码分支机构发给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
有效期为2年
若需要继续使用,系统成员应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大厅
点击“我要续展”,输入条码卡卡号和密码,或者是通过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登录
填写续展申请信息
上传续展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必传);若成员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了续展费用,则需要上传汇款凭证
线上支付成功之后,等待分支机构和国家中心审核,国家中心审核通过后,该成员续展完毕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业务大厅进行在线变更
如果进口产品需要在国内进行二次加工、分拣、包装,则需要申请国内的厂商识别代码
1.商品管理-创建商品
商品创建需要商品条码规范准确,才可以成功创建商品。
京东商品标品库目前开放了500多个类目商品条码必填,只要填写了正确的商品条码,系统自动补充部分商品信息
2.商品管理-申请新品标
当商品申请新品标,需要商品条码和发布商品信息一致,才可以通过审核,获取新品流量,目前开放了100多个类目
对应类目下有新品发售,商家可在商家后台申请新品标签,填写已上报中国编码中心的正确条码,包括正确完善的商品信息
上传包含正确条码等相关商品信息的图片
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
在“产品管理-产品添加”中,填写信息即可自动生成商品条码,无需手动编制
遵循原则
唯一性原则:对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条码
无含义性原则:商品条码中的商品项目代码不表示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
稳定性原则:商品条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变化,就保持不变
通常情况下,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
企业可根据所在行业的产品特征以及自身的产品管理需求,为产品分配唯一的商品条码
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条码编制
由多个相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稳定的、标准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条形码的编制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单个商品的条码相同
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条码编制
由多个不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条码的编制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商品的条码相同
变量零售商品条码编制
用于商品内部或封闭系统中的商品销售单元
1.使用条码卡信息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cn,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产品添加-添加产品信息”
2.商家若需要通过微信扫一扫,查询产品信息,请前往“应用市场”,申请免费开通“微信共享”,系统会每日自动执行数据同步任务,次日可实现微信扫码查询服务。用户需快速扫描,点击“微信共享-同步列表-操作栏-发布”按钮,手动补齐必填属性,点击确定后完成手动发布数据,实现即时扫描
3.商家若需要制作胶片,应用市场-开通条码商桥,在“新建商品编码”处下单购买零售产品胶片或者箱码胶片
条码符号尺寸随放大系数的变换而放大缩小
EAN条码的放大系数一般在0.8~2.0的范围内选择
条码符号的选择应考虑
可印刷条码面积的大小
印刷条件
扫描环境
《商品条码管理方法》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专用权≠所有权,因此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给他人使用
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应在商品进行编码后、商品进入市场售卖前,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商品条码编码信息上报工作
企业在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并为商品编制商品项目代码后,应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通报编码信息,进行商品编码信息网上管理与应用,享受编码信息实时管理与维护、全球查询、手机扫描展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服务
已上报的商品条码信息于每日夜间整体同步至平台查询系统,次日即可查询
当商品在京东进行销售时,需首先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上报,否则无法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查询该商品的有效信息
系统成员企业用户持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产品添加”页面,填写商品的编码及相关属性后提交即完成商品信息上报工作
进口商品条码信息上报,系统成员企业持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开通“进口商品数据”服务后可上报商品条码信息;非系统成员企业用户则先完成账号注册及企业认证流程后,进入“企业后台”,开通“进口商品数据”服务后,在完成进口商品数据录入
用于区分商品条码是零售商品条码,或者是非零售商品条码,需要在填写商品条码上报信息时一同确认
零售商品包装指示符使用“0”,系统默认,无需更改
非零售商品可选1-8
通过平台查看、管理全部商品条码编码信息,应预先完成商品条码编码信息通报工作
产品管理-产品列表,查看所有已上报编码信息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中的“建议零售价”用于查询用户参考,与电商平台、商超的价格信息不进行联动对比,但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图片等商品身份信息则用于电商平台、商超信息的核对检查
用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在“产品管理-缺失产品”中补录商品条码编码信息即可
条码卡丢失,可联系企业注册地所属编码分支机构解决
缺失商品是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手机到条码应用渠道所反馈的未上报条码商品
14位,又称ITF-14,俗称箱码,用于纸箱上,纸箱内是零售商品。纸箱本身只作为外包装存在,不具备上架销售的作用
13位,EAN码,常用的商品条码
12位,UPC码,通用产品代码(Universal Product Code),通常简称UPC码,是美国均匀码理事会(Uniform Code Council, UCC)制定的一种商品条码,主要在美国及加拿大使用。在其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EAN码则已发展成为适用范围最广的通用条码。
8位,EAN缩短码,目前基本不再使用,因为现在的条码印刷技术能保证将13位的条码印在小包装上
根据“关于《商品条码管理方法》试试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生产者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印制、粘贴店内条码,用于商品销售,以冒充商品条码使用
视情况而定
如果企业的厂商识别代码有足够的编码容量,给新产品分配商品条码即可,不需要再申请
如果编码容量不够,则需要申请
分配或申请新的商品条码后,要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上报新条码及产品相关信息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所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为697开头的9位数字,使用此厂商识别代码可编制1000个商品条码。
商家可使用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在菜单“产品管理-产品列表”中查询厂商识别代码的编码容量使用情况
任何商品特征的基本要素发生变化,都需要变更商品条码
主要品牌、规格的变化(产品名称、产品描述)
商品的类型和种类变化
商品的净含量(重量、体积或其他影响贸易的因素)改变
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包含的基本商品的数量和次级包装单元的细分发生变化
全球通用的规则。当地监管或法律另有要求是除外
多包装和套包装产品的要求不同
多包装产品:一个商品条码,指包装内含有多个商品并进行销售的商品,但是其中包含的商品并不能单独进行销售
套包装商品:多个商品条码,指包装内含有多个单独商品并进行销售的商品,其中包含的商品可单独进行销售。套包装内确保商品/颜色ID/尺寸ID与商品条码之间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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