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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总论思维脑图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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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代理,仲裁,民事诉讼等内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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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总论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法律行为

特征

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分类

单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非要式法律行为

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

要件

成立要件

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

生效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实施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以及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其他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实施的法律行为有效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可能发生可能不发生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将来一定发生

无效的法律行为

种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其他制裁

提示

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撤销权消灭的情况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种类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受欺诈的

受胁迫的

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

法律后果

可撤销法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具有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代理

代理特征

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

被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关系的终止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

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有效

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终止情形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仲裁

仲裁程序

条件

有仲裁协议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可以有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裁决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法定撤销情形

没有仲裁协议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民事诉讼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特殊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

专属管辖

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两大特征

协议管辖

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以书面协议或默示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级别管辖

四级,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与起算时间

3年普通时效期间和20年长期时效期间

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行政复议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强制行为

行政许可行为

行政确权行为

侵犯经营自主权行为

侵犯承包经营权行为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审核行为

行政不作为

行政给付行为

其他行政侵权行为

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内部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针对民事争议的处理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书面申请/口头申请

行政复议期间可停止执行的情形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自觉履行

限期履行

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

特有原则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不适用调解原则

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强制行为

行政许可行为

行政确权行为

行政征收、征用行为

行政不作为

侵犯经营自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行为

排除或者限制竞争行为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行为

行政给付行为

行政协议行为

其他侵犯人身、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

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

原告的确认

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实质影响

起诉的时间条件

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审理和判决

第一审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做出的

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其他当事人各方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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