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知识产权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知识产权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fb36263624cc003fab11b0d1d3bcb84
知识产权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主体
一般规则
作者
特殊规则
合作作品
可以分割使用
单独享有著作权
不可以
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专有许可、出质之外的其他权利
委托作品
著作权人
通过合同约定
未作明确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委托人可以在约定的适用范围或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无期限免费使用该作品。
两个例外-领导讲话著作权归报告人,执笔人执笔人可以获得适当稿酬
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
著作权归属
作者
著作权使用
两年内优先使用
特殊职务作品
四图一件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
媒体作品
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热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演绎作品
双许可➕双付费
汇编作品
汇编人独立享有
双许可➕双付费
视听作品
电影、电视作品
由制作者享有,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享有署名权
其他视听作品
由当事人约定
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
原件所有权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客体
内容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报社期刊
文字性修改-不侵权
内容-侵权
图书出版者
修改、删节-侵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
数字化侵权
发行权
复制➕发行=出版
发行权一次用尽
出租权
未经作者许可出租
不侵权
表演权
现场表演-公开表演-侵权
机械表演-侵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传播权
微信公众号未经坐着许可转载文章-侵权
他人未经作者授权在网络中设置链接-侵权
网络平台经作者书面提示作品侵权
采取必要措施-不侵权
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侵权
展览权
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和复制件和服之间-侵权
著作权并不转移,原件的展览权归原件所有人享有
演绎、汇编权
未经作者许可-侵权
广播权
网播或转播他人作品-侵权
未经许可翻唱、挂播他人作品-侵权
公共场所通过大屏幕电视机,使公众能够欣赏 -侵权
放映权、摄制权
使用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
著作领接权
侵权
表演者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
广播者
出版者
主体
客体
申请
无效宣告
专利侵权及抗辩
商标概述
驰名商标
商标申请
商标权内容
商标权消灭
商标侵权及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