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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申请认定流程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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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容灿烂 浏览量:582023-10-13 09: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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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申请认定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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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城乡低保申请认定流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人员

共同生活人员

配偶

未成年子女

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非共同生活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在军队服役的义务兵

县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收入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支出

因残支出指残疾人康复治疗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适配个人实际支出费用(提供原件票据)

因病支出指因重病、长期生病等产生的有据可查的自负医疗费用。因病支出的自负部分,指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

因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下的在校学生)支出的自负部分,按照低保家庭中在校生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认定

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第一年所取得的收入及第二年所取得收入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和50%作为就业成本豁免

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或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需长期照护,照护人为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时,在核定家庭收入时,可按当月低保标准予以核减

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或重症慢性病,长期卧床需长期照护,照护人为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时,在核定家庭收入时,可按当月低保标准予以核减

家庭成员中有义务教育阶段及学龄前儿童,在核定家庭收入时,可按当月低保标准予以核减

财产

共同生活人员

动产

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车辆等。

家庭人均金融性资产原则上需低于当地同期4倍年低保标准。

城镇:37536元

农村:36624元

银行流水有大额开支的,申请救助对象需要说明情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的(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残疾人功能型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不得获得低保。

不动产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2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不作为申请低保的限定条款。

非共同生活人员

原则上仅有一辆(艘、台)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且价格在15万元(含)以内(车辆购置6年内,以购置税发票计税金额为准;车辆购置6年后,参考车损险认定的保额确定)的,不作为申请低保的限定条款

对非共同生活的法定供养义务人新购(建)住房、拥有2套以上住房、担任“企业法人”等情况,各地应重新评估家庭赡(抚、扶)养能力,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就是填写“申请表第2页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户籍要求

市内

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县内

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市外

户籍人口居住在市外的,如当地可申请办理低保,原则上在当地办理

户籍人口居住在市外的,如当地不予办理,可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通过信函索证或赴外市核查等方式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

外市户籍人口

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无我县户籍人口,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我县户籍人口,可由我县户籍人口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不计入家庭收入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残联设立的困难残疾人就业辅助性公益岗位所确定的劳动报酬

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期间(2022-2024年),经残联认定的辅助性就业人员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

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宅基地住房等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马鞍山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29平方

城乡低保类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整户保障

原则上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含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和重病患者不低于其家庭人均低保金标准的30%

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非重度的残疾人不低于其家庭人均低保金标准的20%

单人保障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城镇:782*1.3=1017元/月

农村:763*1.3=992元/月

低保边缘家庭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老年人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县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特定对象增发低保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补差金额按低保标准全额核算

城镇:782*1.3=1017元/月

农村:763*1.3=992元/月

依靠子女或配偶供养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人均补差金额高于低保标准一半的,据实核算;等于或低于低保标准一半的,其本人的补差金额按低保标准的一半核算,其他成员的补差金额据实核算

等于或低于低保标准一半的

城镇:782/2*1.3=508元/月

农村:763/2*1.3=497元/月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城镇:1173元/月;农村:1144.5元/月),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对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金额按照不低于同期低保标准的65%计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城镇:782*0.65=509元/月

农村:782*0.65=496元/月

低保一票否决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受理、初审、审核确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受理

乡镇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调查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人。

(一)信息核对。通过委托核对机构,对低保申请人家庭及法定供养义务人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县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提请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信息核对程序,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查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非共同生活的相关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成员的户籍、纳税记录、社会保险缴纳、不动产登记、市场主体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车船登记,以及银行存款等信息

(二)入户调查。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实际生活情况和家庭收支、财产状况,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分别签字确认

通过家庭用水、用电、燃气、通讯等日常生活费用支出,以及是否存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含入托、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等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辅助评估

(三)邻里访问。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走访了解其日常生活、从业情况和经济状况等

(四)信函索证。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支出推算。根据申请人消费支出推算其家庭收入。

初审

乡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乡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领导小组

公示有异议的,乡镇民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小组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包村(居)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熟悉申请人家庭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组成。其中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少于参加评议人数的三分之一,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多于三分之一。每次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9人(评议成员人数应为单数)

审核确认

乡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领导小组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审核确认会议应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召集,人数不少于5人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3个工作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3个工作日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受理后7工作日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审核确认3个工作日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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