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浅谈无效婚姻的范围及其依据思维导图

浅谈无效婚姻的范围及其依据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情书 浏览量:22023-02-09 13:23:4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浅谈无效婚姻的范围及其依据思维导图

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重婚和近亲婚,分别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此外,对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仅列举了胁迫一种情形,而《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的婚姻不仅局限于受胁迫结婚,还包括欺骗婚、误解婚、虚假婚等,这些婚姻由于欠缺结婚合意这一法定要件,也应划归可撤销的范畴。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浅谈无效婚姻的范围及其依据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浅谈无效婚姻的范围及其依据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8605247a5f0a33a06dfa83b02ad44f2

思维导图大纲

浅谈无效婚姻的范围及其依据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

第十三条 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88年1月26日试行)

90.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91.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初中七年级需要掌握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初中七年级需要掌握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初中七年级需要掌握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4836e06aaf2236b0c1b008311fc3536

宁德时代的商业模式分析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宁德时代的商业模式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宁德时代的商业模式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3c1c33212038e94bd4681328dd9fa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