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婚外情的,如果夫妻双方不愿意离婚,可以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的,可以达成协议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婚外情怎么处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婚外情怎么处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4781b4a4f17f64d3165c700e61bbad3
婚外情怎么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婚外情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 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 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 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第二、自己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律师认为,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
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第三、异地“捉奸”可求助“110”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 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 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第四、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律师表示,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 较大。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 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第五、无过错方取证要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