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一方想解除同居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d17a7e5787f935fd99ddeff2330a6c6
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如果同居双方是无配偶的情形,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一方想解除同居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只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进行审理,当事人作出的解除同居关系的决定有效,不需要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如过同居一方或双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更多详情可进入律师主页【古胜军律师主页】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个人IP全案 变现:知识付费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个人IP全案 变现:知识付费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16945dd0a61553b705e8be67760d2cd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施工计划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施工计划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ce892daabfc8928a7e27b7f5584bb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