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离婚的夫妻都会因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引发争吵,在离婚的时候,人民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的实际状况考虑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那么离婚孩子三岁半怎么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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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三岁半怎么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孩子三岁父母离婚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哪一方的生活条件更利于小孩成长为判决依据,所以判给母亲或者父亲都是有可能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孩子三岁的离婚时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提供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一下情况,就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四)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五)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六)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七)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