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思维导图

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深知 浏览量:32023-02-10 14:50:50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思维导图

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刘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盗窃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由其独自承担,原监护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4a637652f78c0086e35f807993106fa

思维导图大纲

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推荐阅读:

子女监护权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案情

原告高某,男,1961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某医院职工。

被告刘某,男,1985年1月21日出生,汉族,现在某少管所服刑。

被告薛某,男,1960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个体家电维修户,系被告刘某生父。

原告高某诉称,2002年5月8日晚9时许,被告刘某将原告存放于儿子卧室内的用于买车的现金40300元盗走。案发后,追缴退给原告30735元,被告刘某挥霍的9565元赃款至今未予退还。因刘某犯罪时不满18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及其监护人薛某赔偿原告损失9565元。被告刘某辩称,本人已满18岁,应当由他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薛某辩称,刘某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刘某有个人财产,理应自负其责。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

审判

评析

原告的损失应由谁承担,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原告的损失由被告刘某承担。其理由是:被告刘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盗窃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由其独自承担,原监护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应由刘某之父薛某承担。其理由是:刘某犯罪时即对原告财产实施侵权行为时,虽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被告刘某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但不能视为其有经济能力,故其原监护人薛某应对刘某造成原告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工商管理仿真和模拟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工商管理仿真和模拟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工商管理仿真和模拟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599f307ed4dee13ccc99771649858e3

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指引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指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指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4b396902ef86f5113f1467cb21ba1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