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非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思维导图

非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没顾忌 浏览量:02023-02-10 15:22:55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非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思维导图

非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非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非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367c6fa98cd9fddb77034ca86f94c3d

思维导图大纲

非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非婚生子女是指由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之子女,主要包括无婚姻关系的妇女所生的子女,已婚妇女所生但被法院判决否认婚生推定的子女,已婚妇女所生的不受婚生推定的子女等等。

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因时代、国家、宗教、道德、习惯等不同而有所差异。我国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在婚姻法中明确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而且在继承法中也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0410]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20010428]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销售经理半年规划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销售经理半年规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销售经理半年规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614d6bcf03e9318109240a18697c5d1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4210651fa3a78355ac9f5101bb2c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