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需要抚养孩子,直到孩子成年为止,而由此而产生的抚养权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那么,离婚不让看小孩我该怎么维权?树图网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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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让看小孩我该怎么维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二)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三)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从性质上看,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也可以说是亲情的内容,亲权是基于父母的身份而取得一种身份权,具有专属性。
它是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定的权利,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及财产的照护权,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限制及剥夺。
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它不是监护权的衍生,而是非抚养子女方的法定权利,是基于配偶关系的消灭而产生的,探望权就是亲权这种身份权中的具体内容,是亲权的分支身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