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协议离婚手续简单一点,如果通过法院离婚的话,离婚周期可能会相对长一点,有时候,如果没有明确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审法院可能不会叛离,当事人坚持要离婚的话,可以在一审判决书下来起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有人问,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办离吗?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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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办离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虽然当事人第二次起诉法院叛离的概率比较大,法院内部往往也以“反复诉讼”作为影响离婚案件判决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毕竟不一定符合必然判离的法定条件,若第二次法院仍不判离,即便当事人上诉,结果往往也不会改变。
一般来讲,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即使第二次起诉,法院也会很慎重考虑是否叛离,遇到以下情况的案件要格外慎重,不要过于自信而忽视了关键证据的收集。
1、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但之后夫妻感情有好转迹象,感情可能修复的。
2、军婚的。军婚受到保护,这是新中国建立之前就形成的原则,现在依然规定在现行法律之中。对于军婚,如果没有法定叛离的情节,军人一方又坚决不肯离婚,即使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也不大。
3、当事人住房困难的。若当事人离婚后住房没有着落,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生活问题,法院也会格外慎重。
4、老年人离婚的。老年人离婚,涉及的法律和实际问题较多。一般老年人,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一方或双方往往已没有工作,退休在家,也没有能力再购房,离异后,很难再婚。对于老年人离婚的,若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也会相对慎重。
5、一方当事人有特殊生活困难的。比如,一方有工作能力,收入较高;另一方没有工作能力,或基本没有收入能力,但为家庭做出了较大贡献。一旦离婚,另一方没有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但法院还是会以调解为主,慎重叛离。
6、一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易做出极端行为的。比如,以自杀、无理上访、投诉等方式给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的,法院一般还是要酌情考虑这些因素的。
财产应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任何时候都可以。
2、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4、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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