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十月怀胎孕育新的生命,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所以需要得到家庭成员更多的关怀和照顾,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夫妻感情破裂了,闹到要离婚的地步,那么问题来了,哺乳期男方可以提离婚吗?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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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男方可以提离婚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小孩一岁以前,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或双方协议离婚,法律不限制,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条件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是女方去诉讼。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共同财产共同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带小孩子的一方,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按其收入的二到三成为标准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权利的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
被告不同意离婚不出庭,法院到万不得已才会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审理除了特殊情形,必须要双方到庭参与审理。其中被告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出庭,那么就会采取要求双方提供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情况及证明、公告时采取两种方式等等,防止被告的合法权益被损害。法院会根据起诉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至于起诉方是否胜诉,那就要看实际情况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