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结婚和离婚这种事情是非常关注的,因为婚姻的幸福与否,关乎着一个家庭的和谐,如果因为家庭的矛盾引发了纠纷,将会给自己带来莫大的痛苦,接下来和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再婚离婚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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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离婚起诉状范本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民事起诉状
原告:具体情况
被告:具体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其他方面的要求(关于财产、子女)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主要阐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诉传被告,查清本案事实,支持原告所请。
谨呈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
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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