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婚姻破裂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纠纷,在离婚时可以采取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正的做法,以保证财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婚姻关系的顺利解除。那么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时间是多久呢?离婚财产公证时间取决于公证的财产内容、公证材料的准备状况以及公证处的工作效率。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为您带来夫妻财产公证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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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时间是多久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办理离婚财产公证能够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通过公证处公证的方式固定下来,方便夫妻双方在离婚期间财产分割时的分配和处理,避免了离婚时因财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葛。当然,离婚财产公证的办理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任何一方不愿意是无法办理成功的。
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拿到公证文书一般要一周左右(具体看公证处的规定),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在尚有协商余地的情况下,提前咨询好公证处所需准备的资料,然后先将共同财产做一个公证,这样在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时就可以将财产公证的公证书拿出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一般而言,法律并没有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必须进行公证”的强制规定,也就是说公证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当然,如果涉及离婚财产暂时无法过户、交接的问题,进行公证可以对双方约定进行证据固定,对离婚后办理过户交接有好处。那么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理呢?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或离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书。其次,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1]《公证程序规则》
[2]《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