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叫保险,其中也包括一项必须缴纳的交强险,关于交强险的规定相信大家也很是好奇,而且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也是很广泛的,那么关于交强险的规定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强险最新规定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交强险最新规定是怎样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交强险最新规定是怎样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5985b3a080288c47982efa245b3cdcf
交强险最新规定是怎样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到保险公司办理。
第十二条规定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答件。
第四十三条 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赔偿对象是在交通事故中伤亡的人员,但是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就是买保险的人。
《交强险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