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版本)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版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版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6a3351e730b72e0658d7795a17f1a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版本)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延伸阅读】
第三者责任险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庆余年范闲人物关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庆余年范闲人物关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2c437e46316b6b59ef9267f70b6c007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广东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广东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9686138789883f175939e69661fe1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