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死亡赔偿的费用要根据双方协商的金额进行给付,并且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进行补偿。交通意外死亡死亡证明在派出所开具,在办理之时要提供医院的死亡报告、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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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死亡赔偿多少钱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交通意外死亡赔偿的费用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意外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开具。开死亡证明需要的材料有:
1.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死亡报告;
2.死者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家属身份证等。死者家属携带上述资料去当地基层组织开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理赔的时间一般是30天。
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