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人员受伤的,就要进行及时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除了要承担医疗费用之外,还需要承担受害者的误工费用。那么交通伤残误工费如何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交通伤残误工费如何计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交通伤残误工费如何计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a778debfd12233a064952e935145c60
交通伤残误工费如何计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一)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二)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计算机辅助电子线路设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计算机辅助电子线路设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ca7534122e478b7cd1b28b3c72601e8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计算机网络应用层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计算机网络应用层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d7a27cc460774320c29f068a3a669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