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会因为经济纠纷而闹上法庭,有的时候,欠钱的一方可能是企业的股东,此时债权人想要法院查封债务人所占股的公司,这种情况下,我们要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待,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也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那么股东欠钱能查封公司吗?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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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欠钱能查封公司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不可以查封公司账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企业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完成对公司的出资后,其所出资已经属于公司资产,股东个人拥有的只是与出资额相应的股份份额。所以,只要是属于个人债务,不管债务人是一般的股东还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管其拥有公司多少的股份,债权人都只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可以向公司主张,当然也就不可以要求保全公司的财产,包括查封公司的账户。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将该债务人在该公司所拥有的股份进行保全。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