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判决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思维导图

判决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你拥我暖 浏览量:42023-02-16 14:34:0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判决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思维导图

合同纠纷的发生就是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约定的权利以及义务产生的纠纷的,这个纠纷就是可以诉诸于诉讼的方式解决的,诉讼解决也是会发放判决的。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判决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判决合同解除法律后果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判决合同解除法律后果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257f274800392b5fe789bb799f02db0

思维导图大纲

判决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判决合同解除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三、合同解除的时间起算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或者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不同,解除合同效力的起算时间点也不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请求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效力的,法院经审查认为对方的异议不成立,则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一方当事人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条件的,则合同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民法典总则思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法典总则思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法典总则思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bde6c50c8d34bb263ff9e96e0210587

法律当事人的人物关系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法律当事人的人物关系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法律当事人的人物关系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3fd358675560e1dc7cef09c41f4f0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