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方发出要约,对方承诺之后,合同才有可能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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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约什么意思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但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主要指的就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然了,要想构成要约的话,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的条件,也就是由特定的作出意思表示,同时是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