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订立合同的话,是需要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的,如果受要约人同意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话,就需要发出承诺,并且是需要送达给要约人的,这样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就会成立。接下来就由树图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要约合同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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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约合同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要约合同指的是一种预约,并不具备正式合同的法律效力,要约合同的定义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合同一般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正式的法律行为。因此对于要约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是按照预约来进行认定,而不能按照正式合同进行规制。
合同成立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要约能够成立的主要条件有:
1、要约人必须具有发出要约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或权利能力;
2、要约人必须有与特定相对人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明确,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