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份合同拿到我们手的时候,会想看内容、条款等,是否对自己有利,避免损害到双方的利益,随后要签名,那么合同签署人是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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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人是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合同的当事人是依法订立合同的,权利义务指向的主体,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合同不是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名,也可以由公司委托的代理人签名,只要合同上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或者经公司进行追认的合同也是有效的,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不是影响合同生效的主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个是需要看协议内容的。从合同法角度来看,对于人身性质的合同,合同成立的基础是对于一方当事人能力、品格的信任,主体的死亡使合同的继续履行丧失了基础,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合同终止;对于财产性质的合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并未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即终止,如果当事人也未作如此约定,基于稳定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需要,可以适当地突破合同相对性,认为合同并不即行终止。从继承法的角度来看,即使财产性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并不即行终止,也不必然能得到版履行,问题从合同法向度转化到继承法的向度。继承人愿意继承,财产性质的合同才能得以履行;继承人不愿意继承,则合同终止。《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权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