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买房的人都十分头疼关于装修这个问题,因此也很容易产生装修合同上的纠纷,不管是装修质量问题还是装修设计以及装修房屋材料质量问题等,都是需要大家注意的问题,那么关于装修合同答辩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装修合同答辩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装修合同答辩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装修合同答辩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244fb99111bde65d65bdf785a752c6e
装修合同答辩状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答辩人:某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青岛市*区。
被答辩人:青岛某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区。
法定代表人:某某。
答辩人收到贵院送达的被答辩人上诉答辩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上诉状副本后,答辩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作如下答辩:
1. 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承认从装修材料运到答辩人家后到工程完工,长达3个月,也就是说,被答辩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装修过程,已经对答辩人构成违约。应对答辩人承担违约责任。
2. 被答辩人在提供的预算表格中约定使用某地产品牌优质地面砖,该约定非常模糊,后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在聊天过程中明确了地板砖的使用品牌,指定使用某品牌地板。这是对被答辩人的该模糊条款的完善与补充,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被答辩人应当履行补充约定,应当提供合格的明确的某品牌地板砖。
3. 被答辩人在装修过程中,超出预算自行额外增加的工程量是被答辩人自己的行为,是变相增加答辩人负担的行为,与答辩人无关,与装修合同也无关,答辩人不认可,答辩人也没有承担的理由。
4. 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承认装修质量有问题,但提出修理需要答辩人给钱,这是典型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供不合格的装修服务本身就是违约行为,被答辩人应当免费提供修理服务,而被答辩人一直不为答辩人提供修理服务,其实就是变相的阻止答辩人入住,企图利用相关法律的规定,让答辩人承担不利后果。但被答辩人忽视了自身装修时间超期违约,装修质量不合格又不提供修理服务,答辩人不可能因为被答辩人违约就无限期的不能入住自己的房屋,因此,答辩人的入住行为不适用被答辩人所提供的法律规定。相反,被答辩人应当就装修不合格问题赔偿答辩人。
5. 被答辩人主张的审限问题,与答辩人无关。
综上所述,本案被答辩人将答辩人上诉至法院,其行为有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答辩人请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以便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利和彰显法律的尊严。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某
*年 *月 *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各退一步。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机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商。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一裁终决的效果,解决方式较快。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向法院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递交双方证据。优点是法院处理较为权威具有公信力,缺点是耗时耗力。
业主在和装修公司接洽时,要注意这几个问题。先认定装修公司的资质,一定要有正规的办公地点,要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确认装修公司报价,业主在拿到装修公司用料和施工量的报价单后,首先要看看设计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请设计师解释方案,确认后自己考察报价单中每一单项的价格和用量是否合理。
在认可报价后,正规装修公司都会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合同中要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三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合同法内容介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合同法内容介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ed860ec61ababe1d6fa86f4c42f57ad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Without Warranty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Without Warranty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aaad1f2980cac80c62e29857731ff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