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不管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还是销售合同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那么你知道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4ec63f819c125ea7e45231b108870df
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管辖地的法院不同。承揽纠纷的管辖法院优先考虑合同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再考虑加工行为地法院,但销售合同纠纷优先考虑实际履行地法院,再考虑合同约定的交货地法院。综上所述,承揽合同纠纷以加工行为地为主要管辖地,而销售合同则主要以交货地确定管辖地,合同的性质直接决定法院的管辖权。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纠纷中,承揽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定作物的特殊性,并按要求完成了加工任务;定作人则举证证明其提供了技术资料,支付加工报酬或材料费用。而在销售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卖人应举证其已按要求交付了货物,买受人则证明其已支付货款。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除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外,还要承担因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力的结果责任。故在承揽合同纠纷与销售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承担的结果责任也是不同的。承揽人如未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重作、修理等违约责任,而不承担定作人据不接受工作成果的责任;销售合同纠纷中的出卖人如不及时提供货物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原告陈某某,女,武汉某燃气公司退休职工。原告田某,男,武汉某大学2003级学生。二人系母子关系.
被告武汉市某某家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私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黄某某,男,洪山区某沙发厂和武汉市洪山区某沙发厂和平大世界个体经营户。
原告陈某某、田某诉称:田某某系原告陈某某之夫、田某之父。
2001年3月4日,黄某某与田某某经口头协商,约定由田某某为黄某某制作广告牌,以宣传家私公司某品牌真皮沙发。田某某为拆卸旧广告牌,上到洪山区和平大世界8-10城的屋面,因田某某踩穿了石棉瓦而从屋面坠下,头部着地,经他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田某某死亡后,被告向二原告支付了广告牌的加工费2000元。.二原告认为田某某与被告系临时雇佣关系, 田某某为完成被告交办的工作而造成死亡的后果,被告负有赔偿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等合计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 田某某与被告之间是雇佣合同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或者,田某某前期拆除广告费的行为是雇佣关系,后期制作广告费并予以安装的行为是承揽关系?我庭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本案事实及证据情所谓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该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鉴于承揽是独立的合同行为,承揽人是独立的契约人,各国法律一般规定,承揽人的侵权行为均由其自行负责,定作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对于雇佣合同,我国合同中没有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损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所谓人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教授主持的课题组向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对雇佣合同专设一章进行规定。该草案合同编第15章第301条规定,“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受雇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我国台湾民法学专家王泽鉴先生指出,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可见,雇佣合同的这些定义基本是一致的。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分一直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典型的承揽和雇佣不难区分,然而现实生活中,承揽和雇佣有时在外形上几乎是一致的,并无多大区别。承揽注重结果,雇佣注重过程。然而,任何结果都必然来自于过程,任何过程都必然会产生结果。所以有时区分雇佣和承揽有一定的难度。
在司法实务中区分雇佣和承揽本身并无多大意义,区分雇佣和承揽是为了确定过程中风险责任的承担。如果是承揽,劳动过程中的风险由行为人自担;如果是雇佣,风险则由相对方承担。有时根据二者的区分来判断承揽或雇佣,并确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与现实及其观念是有冲突的。原因就在于二者的区分并非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不易把握的,而责任的确定是绝对的。由于原因和责任之间的不和谐,势必会造成冲突时的反差会很显著。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佣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的核心是支配。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雇主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雇员报酬。
承揽关系则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劳动)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是平等主体。承揽关系是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承揽合同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全由承揽人自行确定,定作人接受的是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该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价。德国民法典第631条规定,因承揽契约,承揽人负有完成约定工作的义务,定作人负有完成约定报酬的义务。承揽合同的标的,可为制作或变更一物件或通过劳动或劳务给付产生的成果。即劳动成果实际上是多样化的,不能理解地过于狭窄。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销售经理半年规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销售经理半年规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614d6bcf03e9318109240a18697c5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