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对承揽合同的随时解除权 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擅自变更解除,这是合同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由于承揽合同是一种与人身有密切关联的特殊合同,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体现了承揽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区别,是合同法确立的一项新制度,符合了现代民法的立法潮流。各国民法典基本上均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定作人行使对承揽合同的随时解除权,应否受到限制?对此,合同法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不应予以限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承揽合同的解除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承揽合同的解除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a25b5065885badb9290d510d5919211
承揽合同的解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两百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b661cf4ade73538d8004d69fc5127bb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字工匠的AI+跨部门共育创新研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5a74efb86bd5d61a9520c2560f7e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