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就自己处理委托事务的不同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有权请求全部报酬;二、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行纪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报酬;三、行纪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可以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请求给付报酬。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委托人不给行纪人支付报酬怎么办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委托人不给行纪人支付报酬怎么办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621caa2a16d1b7d1746ae2250f5a59f
委托人不给行纪人支付报酬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报酬数额,一般由合同双方事先约定。支付期限,原则上应于委托事务完成之后支付报酬,但当事人约定预先支付或分期支付的也可以按约定履行,如果寄售物品获得比原约定更高的价金,或者代购物品所付费用比原约定低,可以约定按比例增加报酬。
一、已合法占有委托物。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是行纪人已经合法占有委托物,非法占有委托物的不得行使留置权。
二、委托人没有理由的拒绝支付报酬。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有委托人按期不予支付报酬的事实存在。
三、委托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过不得留置的条款。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
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
按照担保法对留置物的规定,行纪人留置委托物后,已经合理期限的催告,委托人逾期仍不履行的,行纪人就可以行使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了委托人应支付的报酬,剩余部分还应当归委托人所有,如果结果不足以支付行纪人的报酬,行纪人还有权利请求委托人继续清偿。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RBT工作管理计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RBT工作管理计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7511cf9c98d75f4a7a974d65f912b8f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分析传统文化进行创新设计的优秀作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分析传统文化进行创新设计的优秀作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10e0023950f5b8b1cd58ca2e19944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