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赠与关系,往往当事人会选择进行公证,为自己的权益提供保障,那么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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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三)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四)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五)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
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产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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