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是没有期限的,对于抵押权而言是与债权同时存在和消灭的,抵押合同的期限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要生效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的条件,抵押合同生效之后要按照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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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期限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抵押合同期限规定
抵押合同生效条件:
1.主体适格。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抵押财产为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继续有效。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也消灭。因此只要主债权没有消灭,抵押权就是继续有效的。只有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
[1]《民法典》 第四百条
[2]《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3]《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4]《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