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气与邪气的概念:正气,简称正,通常与邪气相对而言,是人体机能的总称,即人体正常机能及所产生的各种维护健康的能力,包括自我调节能力、适应环境能力、抗邪防病能力和康复自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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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正斗争与发病对比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正气的作用方式有三:①自我调节,以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维持阴阳的协调平衡,保持和促进健康;②抗邪防病,或疾病发生后驱邪外出;③自我康复,病后或虚弱时自我修复,恢复健康。
邪气,又称病邪,简称邪,与正气相对而言,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存在于外界环境之中和人体内部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或损伤正气作用的因素。诸如前述的六淫、疫疠、七情、外伤及痰饮和瘀血等。
邪气侵入人体以后,究竟停留于何处而为病,这取决于人体各部分正气之强弱。一般说来,人体哪一部分正气不足,邪气即易于损伤哪一部分而发病。如脏气不足,病在脏;腑气不足,病在腑;经脉不足,病在经脉。
由上可知,人体正气的强弱,可以决定疾病的发生与否,并与发病部位、病变程度轻重有关。所以,正气不足是发病的主要因素。从疾病的发生来看,人体脏腑功能正常,正气旺盛,气血充盈,卫外固密,病邪就难以侵入,疾病也就无从发生。从人体受邪之后看,正气不甚衰者,即使受邪,也较轻浅,病情多不深重;正气虚弱者,即使轻微受邪,亦可发生疾病或加重病情。从发病的时间来看,正气不很弱者,不一定立即发病,而只有正气不足时,才能立即发病。即只有在人体正气相对虚弱,卫外不固,抗邪无力的情况下,邪气方能乘虚侵入,使人体阴阳失调、脏腑经络功能紊乱,而发生疾病
疾病发生以后,其病理变化与感邪的性质、轻重,以及邪气作用的部位有密切关系。
①疾病与病邪的关系:一般来说,感受阳邪,易致阳偏盛而出现实热证;感受阴邪,易致阴偏盛而出现实寒证。如火为阳邪,心火炽盛,则现面赤舌疮、心烦失眠、小便短赤等实热之证:而寒为阴邪,寒邪直中,伤及脾胃,则现吐泻清稀、脘腹冷痛、小便清长等阴寒之候。
②疾病与感邪轻重的关系:疾病的轻重,除体质因素外,决定于感邪的轻重,邪轻则病轻,邪重则病重。例如,同一风邪袭人,因感邪轻重不一,其病则有伤寒和伤风之异,邪甚而深者为伤寒,邪轻而浅者为伤风。
③疾病与病邪所中部位的关系:病邪侵犯人体的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尽一致。如寒客肌表经脉,则头身四肢疼痛。寒邪犯肺,则咳嗽喘促、痰液稀白等。
(3)邪正斗争的胜负,决定发病与不发病。
正能胜邪则不发病:邪气侵袭人体时,正气奋起抗邪。若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于侵入,或侵入后即被正气及时消除,不产生病理反应而不发病。如自然界中经常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致病因素,但并不是所有接触这些因素的人都会发病,此即正能胜邪的结果。邪胜正负则发病:在正邪斗争过程中,若邪气偏胜,正气相对不足,邪胜正负,从而使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气机逆乱,便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发病以后,由于正气强弱的差异、病邪性质的不同和感邪的轻重,以及所在部位的浅深,从而产生不同的病证。
中医学坚持“邪正相搏”的发病观点,提出了“正气内虚”和“因加而发”之说。认为人体受邪之后,邪留体内,当时可不出现任何症状。由于某种因素,如饮食起居失调,或情志变动等,造成人体气血运行失常,抗病机能衰退,病邪乘机而起与正气相搏而发病。故临床上常见某些疾患,随着正气的时衰时盛,而出现时发时愈,或愈而复发的情况。所以,病邪虽可致病,但多是在正气虚衰的条件下,才能为害成病。
由此可见,正气和邪气是相互对抗、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气与邪气不断地进行斗争,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中医学就从这两个方面的辩证关系出发,建立了发病学的基本观点,既强调了人体正气在发病上的决定作用,又不排除邪气的致病条件,这是中医发病学的基本特点。